6月16日启动!请尽快报名!

2024-03-08 13:07:10

6月1日司法部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发布了《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襄阳市司法局会根据湖北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和考区实际情况,稍后发布考区相应公告。

2018年至2021年襄阳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都在湖北文理学院举行。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均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近几年湖北省纸笔答题考试考区设置在荆州市。

2018年4月司法部公布实施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0年12月,公布实施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实施办法》第9条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这样规定,提高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专业学历门槛,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同时,遵循不动存量做好增量、确保各项举措能落实的改革思路,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高等院校学籍(考籍)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属于“老人”,适用第22条的规定,这一规定一直有效。

为从源头上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制度和完善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以及修改后《律师法》《公证法》等的规定,《管理办法》增加了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襄阳考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采取的都是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在襄阳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主观题阶段如果需要选择纸笔考试方式的,按照湖北省司法厅统一安排,在省内设置的纸笔考试考区参加考试。

在考试内容上,考试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市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持续保持严谨作风,严阵以待,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做好每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在全体考务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襄阳考区已连续8年实现考务工作零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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